全校师生:
经学校和校友会理事会同意,在2016年组织开展评选首届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越州俊秀校友”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2017年继续组织开展第二届“越州俊秀校友”评选活动,对“服务社会,回报母校”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校友予以表彰。
在前一阶段各学院校友工作办公的认真推荐和组织“越州俊秀”校友评选材料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文件精神,“越州俊秀校友”评选委员会对推荐的15名“越州俊秀”校友候选人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其中12名入选的候选人中,组织师生评选出10名“越州俊秀”校友和2名“越州俊秀”校友提名奖,现将有关评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和程序
1. 由学校“越州俊秀校友”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学院的推荐和自荐候选人情况,确定参加评选的候选人。
2. 在学校“校友网“、公共微信平台和制作移动宣传栏介绍候选人事迹,组织在校师生和各地校友进行投票。投票形式为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二种。投票时间自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4日晚上12 :00止,为期五天。
3. 2017年12月底,学校“越州俊秀校友”评选委员会根据每个候选人二项投票情况,按得票数高低,评出得票率在前10名者为第二届“越州俊秀校友”,得票率在第11至12名者为第二届“越州俊秀校友”提名奖,入选人员在校园网上公示二天后,报请学校和校友会常务理事会予以最终评定。
二、评选荣誉和表彰
1. 授予入选的“越州俊秀校友”荣誉证书和纪念奖牌。
2. 将入选“越州俊秀校友”的优秀事迹汇编成第二届《“越州俊秀校友”风采录》,校档案馆永久保存。
3. 在校友总会设立的“越州俊秀校友”长廊,专栏展出“越州俊秀校友”校友事迹,同时在“校友网”设专栏予以宣传。
4.颁奖仪式初定在学校2018年的迎新晚会上进行。
三、评选工作机构
1.学校“越州俊秀校友”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校友会常务理事会领导、各二级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等组成。
2.评选工作由学校校友总会办公室和学生处统筹。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和学生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要通过认真组织学习优秀校友的成长发展的生动事迹,让学生在认真学习,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参与评选。真正实现以优秀校友成长发展的的事迹来鼓舞激励在校学生更好更优成长发展的工作目标。
2.各学院要切实按照投票评选的要求,公平、公正地组织投票,统计的票数,并于2017年12月25日12:00之前将得票统计数据交校友总会办公室许佳老师处。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友总会办公室 学生处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